本报讯(华商晨报记者 陈婵婵)“花199元安装燃气安全阀”,如果你在小区墙上看见这样的“通知”,千万别信!

  昨日,沈阳燃气集团发表声明,该通知并非出自燃气集团,这种擅自动用燃气设施的行为属违法。而且已经发现一起因擅自安装安全阀造成燃气泄漏的事件。

  昨日燃气集团接到多起

  “上门推销安全阀”咨询

  “我家小区门上贴着一张通知,说花199元给上门安装燃气安全阀。通知语气像是燃气公司,但落款又不是。这事儿靠谱吗?”沈阳市民李女士昨日打本报热线询问。

  昨日10时13分,沈阳燃气集团服务热线也接到铁西区齐贤南街的住房张先生咨询,询问自家楼下贴的通知,说上门安装防漏气阀门收费200元,是否属实。据燃气集团统计,从上午到当日15时15分,共接到咨询上门推销安全阀事宜的相关咨询23件,多为铁西区用户。

  记者了解到,皇姑、铁西等多个小区单元门上都张贴了“花199元安装燃气安全阀”的通知,内容为:为了在使用燃气过程中避免火灾、中毒、爆炸等重大燃气事故发生,我公司定于6月16日上门为用户安装使用燃气安全阀。该燃气安全阀主要防止胶管老化、脱落、破裂、炉具回火,压力失衡时将自动切断气源,解决了报警器只报警不能切断气源的弊端,从而避免重大燃气事故发生。该燃气阀经国家燃气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通过,由中国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累计赔偿金额30万元人民币。安全阀门定价199元(含保险)。

  私安“安全阀”存隐患

  易出现泄漏

  昨日下午,沈阳燃气集团发表声明称:近期发现沈城的一些居民楼张贴安装燃气安全阀的通知,这是违法的,相关法规规定,非燃气经营单位禁止动用燃气设施。另外,非专业人员动用燃气设施会产生安全隐患。为此,沈阳燃气郑重提醒:如需改动燃气设施,可拨打96177,只有沈阳燃气对燃气设施的改动是安全的,否则会发生财产损失及安全隐患!

  “安装他们推销的燃气安全阀,需要将我们燃气公司之前安装好的阀门从管道上卸下来,再安装上他们的阀门,安全隐患很大,很容易出现泄漏。”沈阳燃气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已经有用户安装完这个阀门出现漏气了。”

  ■受骗案例

  安了“安全阀” 家中管道反倒漏气

  一男一女自称燃气公司人员上门推销 只有收据

  家住皇姑区天山路亚明铁路小区的王先生,就是沈阳燃气集团所说的遭遇了假冒燃气公司工作人员上门安装自动保安阀,结果造成管道出现漏点的住户。

  一男一女上门推销“安全阀”

  昨日12时许,皇姑区天山路一位住户安装了一个安全阀,收费199元。安装完后住户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儿,担心有危险,就打电话要求燃气公司的师傅去给看看。

  王先生告诉记者,昨日11时许,一名女子敲门称是燃气公司工作人员,给家中安装安全阀,“一男一女,都40多岁,男的工人打扮,随身携带着工具和安全阀,女的则一直在推销。我家是老楼,燃气管线也都老化了,也准备更换,合计正好燃气公司人来了,就安吧。”

  那两人进到王先生家中查看了一圈,说管线已经陈旧,应该安装安全阀,王先生还询问能否把管线和阀门都更换了,女子说,“需要等到30日一起把管线和阀门换了。”

  在收了199元钱后,男子为王先生安装了安全阀,并手写了简单的收据后离开,前后就10多分钟。

  燃气公司发现管道有漏点

  王先生老伴回家听说了这事,嘟囔着是不是上当了。王先生也越想越不对劲,连忙拨打了燃气公司的客服电话。客服人员说没有类似安装安全阀的工作,若有安装,之前都会给用户打电话。王先生确定自己上当了,“我怕他们安装的是假冒伪劣产品,那危险就大了。”

  王先生说将担忧告诉给客服人员,一个多小时后,燃气公司工作人员来到王先生家中,检查时发现燃气管道有一处漏气点,直接进行了维修,免费为其更换了全部管线和阀门,并对用户进行了安检和安全宣传。

  与王先生一楼之隔的朱先生说,一周前也有一男一女敲门声称燃气公司工作人员来安装安全阀,但对方无法出具发票,仅用一张三联据作为凭证,朱先生当场拒绝更换。“一个阀门199元,没多少钱,但安全更重要,要是漏气爆炸了,家就没了。”朱先生说。

  华商晨报主任记者 闻英奇

  ■旧瓶新酒

  “安全阀”骗术

  持续数年还有人信

  ■安全提醒

  擅改燃气设施

  最高罚10万

  国家对非燃气经营者擅自安装、改动燃气设施有明文规定。2011年3月1日起国务院颁布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正式实施。

  第三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损、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不得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可能危及燃气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行为,有权予以劝阻、制止;经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立即告知燃气经营者或者向燃气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第四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安全事故或者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等情况,应当立即告知燃气经营者,或者向燃气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报告。

  第五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毁损、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或者擅自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极易混淆

  公司叫“夭燃”乍看像“天燃”

  记者昨日拨打通知上的电话,接电话的一名男性称自己确实不是燃气公司的,但属于一家燃气设备安装公司。安装燃气安全阀是被允许的,不会有什么问题。当问到厂家地址时,男子表示工厂在法库拉马河经济区,沈阳市内没有销售网点,只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服务。

  记者注意到,王先生提供的安全阀包装显示,厂家地址为浙江省玉环县小水埠工业区,厂家名称为玉环县环城化工机械厂,各地安装部售后电话一栏为空缺。

  在通知上还有一个细节极易被忽视,通知落款和公章上的公司名字实为“沈阳市夭燃燃气设备有限公司”。

  记者查询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信息查询系统,未没有发现这家公司的注册信息。其提供的服务电话为铁通电话,但在铁通96114查询系统中,也未进行登记备案。

  华商晨报主任记者 闻英奇